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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以游客的身份对呼和浩特市多家旅行社进行了暗访,发现参加港澳游的60岁以上的老人和18岁以下的孩子必须在团费基础上多交费。不过多交费用的标准不一样,有的旅行社加收450元,有的旅行社加收500元。记者问:“如果两位老人一起参加港澳游,加收的费用能不能优惠一点儿?”针对这个问题,旅行社工作人员的答复都一样:“其他的费用可以优惠,但是对老人和儿童加收的费用不能减免。我们没有权力对这项费用进行调整。”
据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为了吸引游客,现在大多数旅行社把港澳游的团费定得很低,然后靠自费项目和游客购物来赚钱,旅行社的利润大部分是从购物回扣中提取的。
多数市民认为不合理
2月6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街头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其中15位市民认为“18岁以下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参加港澳游要加收费用”的规定不合理,2位市民表示能够接受,还有3位市民表示无所谓。
在采访中,一对年轻的夫妇告诉记者:“以前我听朋友说过,给老人和孩子办理港澳游手续的时候要多交纳费用,旅行社长期以来都是按照这样的规定收费的。如果双方自愿履行这种规定的话,加收费用也可以理解。”“这样的规定不合理,是对老人和孩子的歧视。不能因为老人和孩子的消费能力偏低,旅行社就多收费用。”68岁的张女士对记者说。
旅游局:加收费用成了惯例
2月6日,呼和浩特市旅游局质量管理科一位姓任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期以来,旅行社制定的‘18岁以下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参加港澳游要加收费用’规定已经形成了惯例。相对于中青年来说,老人和孩子的消费能力偏低。中青年的购物数量比较多,在旅游的时候消费能力比较高,可以很好地拉动当地经济发展。可是,老人外出旅游时消费比较理性,孩子没有自行购买能力,很少购买东西,因此旅行社加收的费用就相当于他们在香港和澳门旅游时的购物费用。旅行社把加收费用都交给了香港和澳门的地接社,没有从中收取回扣。另外,游客在办理港澳游手续的时候都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一旦签订了合同就已经认可了加收费用的规定。这种现象并不是只在呼和浩特市的旅行社中存在。”